读者办证、退证须知

发布时间:2018-09-04 09:27:28 作者:平顺县图书馆 阅读次数:367次

一、办证

1、读者凭本人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户口簿、驾驶证等)可办理读者证。

2、办证时需缴纳100元或200元押金。押金在退证时退还。

3、100元押金的读者证每次可借书2册,借期30天;200元押金的读者证每次可借书4册,借期30天。所借图书在借期内可续借一次,续期30天。逾期未还,需支付逾期费0.20元/册/天。

4、 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读者证丢失,读者凭身份证挂失后,可补办。

二、退证
      1、退证时须归还所借全部文献。
      2、退还押金所需证件:本人身份证。
      3、代退押金者需要携带以上证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
      办证、退证时间须在周二至周五正常开馆时间,节假日及双休日不提供证件办理服务。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兴华东街文化艺术中心西侧

访问量:886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