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广大读者的阅读需求,根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法规精神要求和我馆实际,现将平顺县图书馆开放时间和开放场所公告如下:
一、周一至周日:
开放时间:
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00--18:00 (冬季) 15:00--19:00 (夏季)
开放场所:图书馆所有功能室
二、法定节假日
开放时间:
元旦(按3天计):元旦当天闭馆1天,开放2天 ;
春节(按7天计):除夕、春节、正月初二闭馆3天,开放4天;
清明节(按3天计):清明节当天闭馆1天,开放2天;
五一节(按3天计):五一节当天闭馆1天,开放2天;
端午节(按3天计):端午节当天闭馆1天,开放2天;
中秋节(按3天计):中秋节当天闭馆1天,开放2天;
国庆节(按7天计):10月1、2、3日闭馆3天,开放4天。
开放场所:综合阅览室 少儿阅览室
三、每周错时延时开放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季晚上19:00--21:00 夏季晚上20:00--22:00
开放场所:综合阅览室
遇特殊情况临时变动另行通知。
平顺县图书馆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