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安全防火制度

发布时间:2014-12-28 00:00:00.0 作者:平顺县图书馆 阅读次数:190次

    图书馆安全防火制度 


1.每天上班进入书库时先巡视—遍,如发现异常情况,保护现场,报请馆长处理。下班时再作一次全面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2.书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杂物。

3.库内保持清洁卫生。

4. 库内不准私拉电气线路和装置。

5. 保持书库通道畅通,不准在通道上堆放图书和杂物。

6.外来人员不得任意进入书库,因工作需要时须经馆长批准,由书库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7.书库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离库时,要随手关好门窗。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兴华东街文化艺术中心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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