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安全防火制度
发布时间:2014-12-28 00:00:00.0 作者:平顺县图书馆 阅读次数:190次
图书馆安全防火制度
1.每天上班进入书库时先巡视—遍,如发现异常情况,保护现场,报请馆长处理。下班时再作一次全面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2.书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杂物。
3.库内保持清洁卫生。
4. 库内不准私拉电气线路和装置。
5. 保持书库通道畅通,不准在通道上堆放图书和杂物。
6.外来人员不得任意进入书库,因工作需要时须经馆长批准,由书库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7.书库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离库时,要随手关好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