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共享工程指导支中心
与基层服务点建设
为完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有关任务,落实好《山西省〈文化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共享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建设规划。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大共享工程的建设力度,更快、更好地推进我县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网点的建设工作,我馆按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成立我馆共享工程领导小组,并将其成员名单报文化局和省共享工程领导小组备案。
共享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协调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组织、指导所辖乡(镇)、村(社区)基层服务网点的建设工作。同时,把共享工程建设纳入我县政府的目标管理,作为政府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建设目标
我馆将在巩固和完善现有服务网点的同时,积极发展新的基层服务点。按步骤分阶段实施,建设规划如下:
1.2008年将完成县级支中心的建设。主要依托我县图书馆进行建设,由省级分中心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并监督、指导实施。支中心的办公地点设在我馆内,由其提供主机房、电子阅览室、共享工程多媒体阅览室等三个相对独立的固定场地,且配置1-2名专职的工作人员。
2.乡镇基层服务点建设分阶段实施。
由于我县情况复杂,要采取多种渠道与其它工程合作,现阶段主要依托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的服务网络,作为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为了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共享工程负责服务点基本型的升级工作。根据国家要求,到2010年,我县将完成262个行政村基层点的建设。具体方案见《关于全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实施意见》。按步骤分阶段实施,我县各乡镇基层点建设规划如下:
2008年将完成10%行政村基层服务点的建设,共27个;
2009年将完成50%行政村基层服务点的建设,共131个;
2010年将完成40%村(社区)基层服务点,共104个。
3.广泛合作的服务网络:我县文化共享工程建设除积极主动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进行沟通外,应结合本地情况与广播电视行业、电信行业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工程、电子政务外网工程等合作,多渠道、创新思路,探索工程服务新模式,通过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努力建立职责明确、互相配合、横向协调、相互联动的合作机制,实现共建共享,拓展共享工程资源服务领域,推动共享工程服务进乡村,优秀文化资源进农村、学校等(五个进入)。
4.资源建设总体目标将建设以我馆的旅游、地方文献、地方名人、文化遗产为特色的数字资源库。
三、建设要求
1.设备的技术标准
(1)我县共享工程支中心设备配置:其配置分为基本配置和选择配置两种,县级支中心建设应达到的基本配置标准,根据我区的具体实际进行选择和配置。
(2)乡(镇)基层服务点设备配置:按照文化部、发改委即将实施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的要求统一执行,最低应达到《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县软硬件环境指标—乡(镇)基层点配置标准》
(3)村(镇)基层服务点设备配置:具体方案见《关于全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实施意见》。
2.资金保障
为确保文化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的正常工作,需要设施(设备)经费、资源建设经费、网络维护经费、设备日常运行经费、人员经费等。其中:
乡(镇)基层服务点:由地方财政一次性投入启动资金,文化共享工程专项运行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并纳入财政预算,每年不低于5000元。
村(社区)基层服务点:由当地财政一次性投入启动资金不低于1000元,中央财政投入4000元。文化共享工程专项运行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并纳入财政预算,每年不低于500元。
为了鼓励文化共享工程的集中和流动服务,区政府参照“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的补贴标准,将给予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必要的补助。
3.设备采购
(1)硬件设备的采购:我县图书馆的设备采购:国家和省财政投入部分,由省级分中心统一组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地方财政投入部分,由当地自行采购。
乡(镇)基层服务点的设备采购,按照文化部、发改委文件,由当地自行采购。
村(社区)基层服务点的设备:硬件由当地自行采购,软件由省级分中心统一采购。
(2)机房的装修:为了使共享工程统一规格、统一标识、统一形象,扩大共享工程的影响,也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机房的装修质量,由省级分中心统一下发标准,由县通过政府招标选择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建设。
(3)设备的安装:设备的安装、调试由厂家负责,文化共享工程四川省分中心将联合第三方公司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机房的建设予以监督把关,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4.管理方案
(1)建设管理:网点建设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
我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基层网点建设的领导工作;12个乡镇支中心和所辖行政村基层服务点的具体建设落实;
(2)人员管理:作为县级支中心,我县图书馆安排专职工作人员2名以上,负责共享工程日常工作,其中2人以上工作人员要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资格证书,并是大专以上学历;乡(镇)、村基层服务点应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名以上,并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3)服务管理:所辖乡(镇)、基层服务点的工作人员培训时间在10学时以上;对所辖乡(镇)、村(社区)基层服务点开展上门服务年平均1次以上;工作记录应完整规范。
乡(镇)基层服务点每周开放时间应在30小时以上;年服务达400人次以上;工作记录应完整规范。
行政村基层服务点每周开放时间应在20小时以上;年服务达200人次以上;工作记录应完整规范。
(4)资源管理:对共享工程国家中心的资源、省分中心电子资源、省图书馆网站进行连接,保证在系统桌面能通过快捷方式阅读这些资源;对省级分中心下发的光盘资源,要上架管理,方便读者查询、使用。
(5)资金、设备管理:共享工程设备必须专用专署,并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应配备专人(专职或兼职)对设备进行操作和管理。
共享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接受文化、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6)共享工程名称、标识管理:按照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办公室的《关于规范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级机构名称与标牌的通知》各级共享工程机构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命名和挂牌,县级支中心标牌由省共享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制作,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标牌由县级支中心负责制作。
5.人员培训
文化共享工程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对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素质要求很高。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一定要抓好业务骨干和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要按照分级负责,层层培训的原则,分期、分批、分层次地有序进行。
四、资源建设
平顺县共享工程支中心与共享的文化信息资源的目录
站名 | 平顺县图书馆 | |
网址 | http://www.psxtsg.com/ | |
支中心名称 |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顺县支中心 | |
资源目录 | 开发与自建 | 1.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4. 青少年科普知识 |
共享 | 1.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中心链接 2.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顺县支中心链接 3.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链接 内容:资源主要有方正、数字图书馆资源、地方文献、非物质文化遗产、讲坛、旅游。分公告栏、数字资源、地方文献、饮食文化目录、知识百科、共享工程概况、文化名域、精彩推荐、成都旅游等栏目。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新闻、名家讲座、农贸行情、农业种植、农业养殖、进城务工、医疗卫生、农村政策、纪念抗日、长征史诗、综合知识、影视剧场、综艺汇演、话剧、地方戏、歌剧舞剧、音乐会、相 声、小 品、杂 技、小 戏、少年文化 、中国电影、中国漫画、中国园林、古 琴、电子书籍、电子期刊、新书资讯、文化繁花、书海精藏、文化广角、文博精华、共享工作园地 |
五、工程验收
我县共享工程建设完工后,将相关资料报送共享工程山西省省馆,由省馆按标准进行验收。
平顺县图书馆
二OO八年四月十日